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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1-03-22 来源:网络 点击:4723 次  【打印

一、活动目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作为无形的、活态流变的精神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着人类非凡的创造力。为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中华文明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有
 

“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一、活动目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作为无形的、活态流变的精神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着人类非凡的创造力。为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中华文明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有效地利用影像资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2011年6月11日)到来之际,特此举办“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系列活动。

二、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三、承办单位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四、网络支持

腾讯图片站

五、征稿时间

2011年3月15日——2011年5月10日

六、征集范围:

1.征稿对象

(1)全国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

(2)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

2.征稿内容

(1)第一批、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2)第一、二、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请参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www.ihchina.cn)相关专题。目前未收入名录但内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也可投稿。

七、作品具体要求:

1、纸质作品投稿要求

照片统一制作成10英寸(异形照片不超过80平方英寸),同时附寄作品大图光盘。

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尽量使用激光电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扫描仪、高精度专业的CCD平板扫描仪制作电子文件,其存储要求为TIFF格式,文件不能小于10M;同时制作成照片投稿。

2、网上投稿要求

本次大展合作媒体有《中国摄影家》杂志社、腾讯网。

投稿作者登录腾讯图片网站(pp.qq.com),或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在“我们的精神家园· 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在线提交作品要求jpg格式,文件量小于300K,长边介于600~800像素之间。提交成功后,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可在作品展示页中查询。投稿传送电子稿的可不投送纸质照片。

3、电子邮件及QQ传送

投稿专用电子信箱:ihchina@chinaphoto.cc

投稿QQ:1656390291

4、网上投稿的入围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予以公布,由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码照片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照片(请用透明胶带在照片背面按编排顺序粘连)。

6、本次比赛不收反转片,谢绝电脑合成作品。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7、所有送选作品请勿装裱或贴于另纸上,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均不入选。

8、每一单幅或系列作品,请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说明,并将表格贴与作品背面。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投稿者负责。

八、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1、 本次活动将征集221幅(组)摄影作品,其中:

金奖收藏3幅(组),稿酬各人民币一万元,奖杯各一座;

银奖收藏6幅(组),稿酬各人民币八千元,奖杯各一座;

铜奖收藏12幅(组),稿酬各人民币五千元,奖杯各一座;

优秀作品200幅,稿酬各人民币五百元。

2、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受限制,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3、凡收藏及入选作品均将获得纪念证书。

4、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入选及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杂志和相关网站刊登,并在6月10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开幕式上颁奖,敬请留意。

九、特别说明

1、投稿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大展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全部入选作品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中心录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凡投稿获奖和入选展览的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授权在本次大展(包括宣传、推广活动)及今后由文化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活动和信息网络传播中免费使用;未获得奖项和未入选本次展览的投稿作品,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中心可视情况与作者签约。

3、投稿参加本次大展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十、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活动部,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玉  刘欣

电话:010-64959004

(邮件注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参展作品”字样。)

网上投稿联系人:高如熠(腾讯网)18601200460

(责任编辑:彭娌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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